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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MS/EMS/QMS认证用国际标准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后,在新版国标实施后可更换 认证机构认可证书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7/1/5 来源:本站 浏览:次 字号:

根据《国家认监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公告》安排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15年陆续开始对信息安全管理体系(ISMS)、环境管理体系(EMS)以及质量管理体系(QMS)认证机构开展认可转换工作。上述三项国家标准将分别于2017年3月1日、2017年5月1日及2017年7月1日起实施。这三项新版国标实施后,可以颁发或换发注明认可状态且认证依据为国家标准的认证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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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CNAS